四川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020年,四川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有所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耕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等级,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一级耕地:每亩3万元;
(2)二级耕地:每亩2万元;
(3)三级耕地:每亩1万元;
(4)未利用地:每亩0.5万元。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情况,对补偿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每亩8万元;
(2)工业园区用地:每亩6万元;
(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每亩5万元;
(4)居住用地:每亩4万元;
(5)公共设施用地:每亩3万元;
(6)文化、体育设施用地:每亩2万元;
(7)其他用途用地:每亩1万元。
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未利用地的类型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区:每亩0.3万元;
(2)矿山、采石场等矿产资源保护区:每亩0.2万元;
(3)其他未利用地:每亩0.1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2020年四川征地补偿标准的大致范围,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执行程序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法规进行具体操作。同时,也需要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和更新,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