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北京江苏省征地补偿协调办法

2024-07-18 16:56:00 来源: 浏览:639次


江苏省征地补偿协调办法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该办法的发布,对于规范征地补偿工作、提高征地补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最新标准,2019年征地补偿协调办法如下:

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

* 公平原则:按照土地等级和用途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补偿标准;

* 公开原则:征地补偿方案应当在公告前向社会公示;

* 合理原则:确保征地补偿金额与土地价值相适应;

* 及时原则:征地补偿款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

征地补偿程序:

* 征地前公告:征收单位应当在征地前30天公告征收范围、征收方式、补偿标准等内容;

* 评估土地价值:征收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被征收土地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告知被征收人;

* 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征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并在公告前向社会公示;

* 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应当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

* 支付补偿款项:征收单位应当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补偿款项。

江苏省政府还规定了被征收人的申诉和投诉渠道,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征地补偿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江苏省征地补偿协调办法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我们应该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内容,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够理性对待征地补偿问题,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