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最新消息查询
近日,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的公告。为了更好地了解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实施细则,我们进行了相关查询。下面是详细的查询结果。
征地补偿范围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征地补偿范围包括赣州市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等。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三个方面。其中: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实际价值计算,包括评估价值和市场价值两个方面。评估价值是指通过评估机构对被征收土地进行评估得出的价值;市场价值是指在市场上同类土地的价格。同时,新的标准还对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了分类,并给出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的标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被征收人每户每月发放3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被征收人每户提供一套不超过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或者公租房;对于无法提供经济适用房或公租房的家庭,可以提供其他形式的住房安置。为了更好地保障被征收人员的生活,政府还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费用。
青苗补偿费:为了保护被征收农田上的农作物而提供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征地安置方案
根据公告内容,征地安置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房安置:政府将优先安排被征收人员到公共企事业单位就业,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还将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安置,如集体宿舍、廉租房等。
就业安置:政府将优先安排被征收人员到公共企事业单位就业,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就业服务。同时,政府还将鼓励被征收人员自主创业,并提供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服务。
社会保障: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为被征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费用。政府还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
公示期限和申诉渠道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的公示期为30天,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告内容提出异议或建议。如果有异议或建议,请及时向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