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征地补偿办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地征地拆迁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安徽省政府制定了《安徽省征地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们来看一看该办法的内容。
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
严格控制征地补偿款的使用范围,确保征地补偿款用于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等方面。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安徽省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进行了明确:
土地征收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等;
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人口数和人均建筑面积计算;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林木、草地等生物资源以及房屋、构筑物等非生物资源计算。
征地补偿款的使用范围
征地补偿款应当用于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等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被征收人的安置;
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补贴;
被征收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费用;
其他与征地补偿相关的支出。
征地补偿款的管理与监督
征地补偿款的管理与监督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对征地补偿款的核算、监督和审计;
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违反征地补偿款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其他事项
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合法的,应当依法进行裁决或者诉讼;
对于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征收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因征收工作需要而临时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