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福建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

2024-07-18 14:38:37 来源: 浏览:637次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该办法的发布,对于规范征地补偿工作、提高征地补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最新标准,2019年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处理程序:

* 申请调解:被征收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征收单位提出调解申请;

* 调解不成:如果调解不成,被征收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征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期间:在诉讼期间,征收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征地补偿安置义务,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被征收人或者其代理人;

* 裁决结果:法院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裁决内容:

* 确认征收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征地补偿安置义务;

* 对未履行征地补偿安置义务的征收单位进行处罚;

* 对因征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对因征收导致的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变更等问题进行处理。

江苏省政府还规定了被征收人的申诉和投诉渠道,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征地补偿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我们应该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内容,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够理性对待征地补偿问题,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