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广东重庆征地安置赔偿2018文件

2024-07-09 11:02:18 来源: 浏览:958次


重庆市征地安置赔偿2018文件解读

重庆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征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55号令”),并在该通知中公布了重庆市征地安置赔偿2018文件。本文将对该文件进行详细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文件。

征收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根据55号令的规定,征收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征收土地面积 = (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面积 + 新增用地面积)×(1+补偿系数);

新增用地面积 = 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面积 × 补偿系数。

补偿系数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具体数值可以在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上查询。

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

根据55号令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

征收土地面积的大小;

被征收人的生产能力、生活水平等因素。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货币补偿:按照征收土地面积的大小和被征收人的生产能力、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房屋安置:按照被征收人的实际需求和当地的房价水平确定;

其他补偿:如土地流转、青苗补偿等。

征地安置赔偿款的支付方式

根据55号令的规定,征地安置赔偿款的支付方式应当在征收决定书公告之日起15日内予以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直接支付:即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向被征收人支付征地安置赔偿款;

先预付后结算:即由被征收人先行缴纳一部分征地安置赔偿款,待实际结算后再补缴剩余部分。

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签订征收决定书之前,应当充分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

在支付征地安置赔偿款时,应当出具正式的发票或收据;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赔偿款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