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暂行条例全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土地征收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频繁。而征地补偿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规范征地补偿工作,我国于2019年颁布了《征地补偿暂行条例》。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该条例的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因征收、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征收、征用行为。
第三条 征地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共同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征地补偿范围
第五条 征地补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补偿费:指因征收、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等;
(二)房屋补偿费:指因征收、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支付的房屋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评估价值、搬迁补助费等;
(三)其他补偿费:指因征收、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青苗补偿费、水利设施补偿费等。
第三章 征地补偿标准
第六条 征地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
(一)土地补偿金:按照被征收、征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实际价值确定;
(二)房屋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征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评估价值确定;
(三)其他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征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实际损失和未来发展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四章 征地程序
第八条 在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征收决定书;
(二)公告征收决定;
(三)组织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四)制定补偿方案;
(五)签订补偿协议;
(六)支付补偿款。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