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朱某系母子关系,朱某出生几个月后其父亲因公身亡,王某后改嫁另组家庭,朱某主要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朱某成年后2009年,王某与朱某达成《赡养协议》,王某将西安市长安区某村xx号宅基地上房屋移交给朱某管理,朱某负担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2017年该村面临拆迁,王某一纸诉状将儿子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该宅基地上房屋进行分家析产。
律师观点:
接到朱某委托后,耐心询问了朱某与王某之间的矛盾纠纷来源,并在庭审前与王某进行沟通调解。调解无果后,郝律师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调取了朱某宅基地及房屋的产权来源资料,包括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鉴定证明等,并详细研究了该案的法律关系后分析认为该案胜诉可能性较大,给了朱某很大信心。
该案最终在朱某与郝律师的配合下,一审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朱某胜诉。
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王某继续申请再审,再审判决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该案历经二年三个阶段,最终取得完全胜诉,维护了朱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