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全文
为了规范征地补偿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湖北省政府于近期发布了《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以下是该文件的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地补偿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文件。
第二条 本文件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土地流转等涉及征地补偿的行为。
第三条 征地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第二章 征地补偿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村土地时应当按照实际产值或者市场价格确定。征收青苗、林木等有收益的农村土地时,应当按照其实际价值确定。
第六条 征收安置补助费应当按照被征收人的人数和被征收土地的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七条 对于因征收而受到影响的农民,应当优先安排生产生活所需资金的发放。同时,对于因征收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第三章 征地补偿程序和责任部门
第八条 征地补偿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九条 在征地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征地农民公告征地情况和补偿标准,并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征地补偿争议解决机制,对征地补偿争议进行调解、仲裁或者诉讼处理。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征地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征地补偿情况的公示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