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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山东省征地新规355号文件

2024-07-05 15:04:05 来源: 浏览:1021次


山东省征地新规355号文件

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了最新的征地新规355号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征地政策,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是有关通知的具体内容:

征地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的征地范围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同时,还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非农用地。

征地程序

征用前公告:征用单位应当在征用前向被征收人发出公告,并说明征用的原因、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

评估确定补偿:被征收人应当对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土地的实际价值和补偿标准。

协商确定补偿:征用单位和被征收人应当协商确定补偿方案,并签订协议。

支付补偿款:征用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补偿款。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本次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耕地: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每亩3万元;

林地: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每亩5万元;

草地: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每亩2万元;

其他农用地: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每亩1万元;

城市建设用地: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10万元;

工业用地: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20万元;

交通运输用地: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1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的征地补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同时,征地补偿款应当分期支付,一般情况下,首期支付比例不得低于总金额的40%。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或者国家重点工程,政府可能会给予一定的额外补贴或者优惠政策。对于一些特殊的土地类型或者地区,也可能存在不同的征地补偿标准。具体的征地补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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