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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4-07-18 19:25:29 来源: 浏览:349次


201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征收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征收不仅意味着失去了自己的劳动成果,还需要面对一系列的征地补偿问题。在201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本文将为您解答。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条款适用于2013年的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同时,该条款还规定了在其他情况下应当参照执行的情况,包括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当时的相关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面积、等级等因素确定。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不低于每亩5万元;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不低于每亩8万元;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不低于每亩30万元;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不低于每亩20万元。

(2)房屋补偿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年限等因素确定。住宅用房的房屋补偿费应当不低于每平方米5万元;非住宅用房的房屋补偿费应当不低于每平方米8万元。

(3)搬迁补助费:按照被征收人的实际居住情况确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4)生产设施补偿费:对于因征地而无法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设备、设施等生产设施的补偿费用。

根据当时的相关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应当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确定,并且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损失和生活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2013年的征地补偿标准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各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法规来具体分析。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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