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文件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土地征收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为了规范征地补偿工作,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四川省政府一直在不断完善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根据最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将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项目。
以下是该文件的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依法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国有土地后,对被征收人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其他必要的安置补助。
第三条 征地补偿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征地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项目。
第二章 征地补偿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六条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值计算,一般为每亩8万元至30万元不等;安置补助费则根据被征收人的不同情况而定,包括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支持。
第七条 土地补偿费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下列程序计算并支付:
(一)编制征地补偿方案;
(二)公布征地补偿方案;
(三)征收土地;
(四)确定土地市场价值;
(五)计算土地补偿费;
(六)向被征收人支付土地补偿费;
(七)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安置补助费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下列程序计算并支付:
(一)编制征地安置方案;
(二)公布征地安置方案;
(三)实施征地安置;
(四)确定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安置需求;
(五)计算安置补助费;
(六)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