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征地补偿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留征地补偿款的责任主体是村委会和相关部门。
村委会是征地补偿款的直接受益者和分配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正地向被征收人发放征地补偿款。如果发现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国土资源部门是负责征地补偿款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安全、及时、公正发放。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款的信息公开制度,让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情况和使用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的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截留征地补偿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和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款的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安全、及时、公正发放,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