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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重庆市征地公告

2024-07-18 16:55:51 来源: 浏览:799次


重庆市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评估和鉴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土地进行征收:

征收范围

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含解放碑商圈)

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含观音桥商圈)

南岸区南坪万达广场及周边地块

九龙坡区石桥铺商圈(含石桥铺商圈)

征收用途

本次征收的土地将用于城市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

征收补偿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确定。市场价格是指该土地在征收前一年内同类土地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结果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土地进行评估后确定的价格。

房屋补偿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价值和评估结果确定。实际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在征收前一年内的实际交易价格;评估结果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后确定的价格。

其他附带补偿费: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具体数额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征收程序

本次征收程序如下:

公告征求意见:征收单位将在媒体上发布征收公告,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签订协议:征收单位将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协议,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协议签订后,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拆除房屋和设施:征收单位将按照协议的要求,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和设施。拆迁过程中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依法依规处理好相关问题。

发放补偿款:征收单位将按照协议的要求,向被征收人发放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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