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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9年查询

2024-07-07 11:50:47 来源: 浏览:1490次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9年查询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征收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湖北省政府不断更新完善征地补偿标准文件,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将介绍2019年湖北省征地补偿的新标准,并提供查询方式。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地补偿费的计算和支付,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湖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湖北省内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以及安置补助费等征地补偿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三条 征地补偿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计算和支付。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费计算和支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

征地补偿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五条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费、青苗、林木等有收益的农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 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按照实际产值或者市场价格确定;征收青苗、林木等有收益的农村土地时,应当按照其实际价值确定。

第七条 安置补助费应当按照被征收人的人数和被征收土地的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 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征地补偿费的支付

第九条 征地补偿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支付:

(一)被征收人应当在收到征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当地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审核确认,并告知申请人是否符合支付条件;

(三)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征地补偿费;

(四)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征地补偿费的,视为放弃权利;

(五)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取征地补偿费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第十条 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支付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

(二)青苗、林木等有收益的农村土地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四)社会保险费用。

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费计算和支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问题,还应当依法进行审计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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