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黑龙江广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

2024-08-15 21:55:09 来源: 浏览:503次


广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广东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征地补偿标准,旨在确保征地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性。下面,我们将对广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解读。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工作。

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征地补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平合理原则:征地补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

(三)公开透明原则:征地补偿款的计算、发放等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土地补偿款的计算公式

土地补偿款 = 被征收土地的评估价值 - 土地成本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

本标准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土地补偿款标准:

农业生产用地:按照当地农业用地市场价格确定。

建设用地:按照当地建设用地市场价格确定。

其他用途用地:按照当地其他用途用地市场价格确定。

特殊用途用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

房屋补偿款的计算公式

房屋补偿款 =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单位面积补偿标准×评估系数

评估系数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用途、结构等因素确定。本标准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的房屋补偿款标准:

住宅用地上的房屋:按照当地住宅用地上房屋市场价格确定。

非住宅用地上的房屋:按照当地非住宅用地上房屋市场价格确定。

特殊建筑或者历史文化遗产等重要建筑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

监管机制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公正、合理和有效执行,广东省政府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征地补偿款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情况和标准。

(2)加强征收方的资金监管,确保征地补偿款的拨付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