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经过评估和审批,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对以下土地进行征收:
征收范围: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以西、环市西路以北的地块。
征收用途:
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补偿标准: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征收程序:
公告征求意见:在确定征收范围后,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确定补偿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签订合同:征收双方签订土地征收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其他事项:
被征收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