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湖北电力线路征地补偿协议

2024-07-18 14:24:06 来源: 浏览:757次


电力线路征地补偿协议

电力线路建设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为了保障电力线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电力线路征地补偿的标准规定。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电力线路征地补偿协议的相关内容。

协议目的

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电力线路用地征地补偿事宜而签订的协议。

被征用土地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填写);

项目地址:(填写);

用地面积:(填写);

用途:(填写)。

补偿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约定如下补偿标准:

地上部分:按照实际价值计算;每亩不超过500元。

地下部分:按照每亩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计算;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地下资源,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周边设施和附属物: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附属物,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补偿方式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本协议仅适用于电力线路用地征地补偿事宜,其他类型的征地补偿事宜不适用。同时,在签署协议时,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