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发放是指四川省政府于2021年向被征收人发放的征地补偿款。该款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和支付的。
以下是四川省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
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
土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土地补偿款=土地面积×每亩补偿标准-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优先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房屋补偿款的计算方法:房屋补偿款=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装修补贴费。搬迁补助费和装修补贴费的具体金额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征地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征地补偿款应当在征地决定书或者征地公告中明确告知被征收人。征地决定书或者征地公告应当载明征地范围、时间、方式、补偿标准等内容。
征地补偿款应当在征地决定书或者征地公告发布后的30日内支付完毕。如果需要延长支付时间,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征地补偿款应当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被征收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现金支付,应当由当地政府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征地补偿款的监督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制度,完善征地补偿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机制,加强征地补偿款的监督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征地补偿款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异议和申诉处理
被征收人对征地决定书或者征地公告提出的异议或者申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被征收人对征地决定书或者征地公告提出的异议或者申诉经复议或者诉讼处理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四川省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发放的基本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政策,因此具体情况还需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