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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0年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2024-06-15 21:43:13 来源: 浏览:3294次

搬迁补偿费,是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不光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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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年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二、征地拆迁的流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对于搬迁补偿款发放是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了,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内,将搬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郝新锋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36669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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