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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拆迁协议签过字后应如何赔偿?

2024-06-15 21:44:22 来源: 浏览:3430次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必要程序,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对被征收人进行拆迁补偿的,是不得拆迁房屋的,那一般拆迁签过字后如何赔偿?什么时候能拿到拆迁补偿款?针对这个问题,郝新锋律师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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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签过字后如何赔偿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拆迁签过字后多久给钱

  看拆迁协议和拆迁补偿方案,拆迁公告等情况综合确定,如果超出期限,可以起诉要求履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有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房屋拆迁签字可以撤销吗

  房屋拆迁签字几乎不能撤销,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中才能申请撤销:
  1、显失公平。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2、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3、欺诈。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4、胁迫。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5、乘人之危。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郝新锋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36669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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