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辽宁重庆征地社保新政策2022标准

2024-08-20 22:21:20 来源: 浏览:351次


重庆征地社保新政策2022标准

随着重庆市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也逐渐增多。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权益,重庆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征地拆迁的社保政策,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2022年的征地社保新政策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原单位或新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收人,政府将为其提供参保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继续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后重新就业的,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原单位或新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原单位的失业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对于未参加失业保险的被征收人,政府将为其提供参保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应当继续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前未参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失业保险;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后重新就业的,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原单位或新单位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原单位的医疗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于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被征收人,政府将为其提供参保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应当继续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前未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后重新就业的,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原单位或新单位的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原单位的工伤保险,也可以自愿参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