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辽宁已迁出户口外嫁女征地房屋补偿

2024-07-18 16:49:59 来源: 浏览:650次


外嫁女是指已经嫁到其他地方的女性,她们的户口和家庭所在地已经与丈夫所在的城市或村庄没有关系。在一些地区,外嫁女在迁出户口后仍然可以享受到征地补偿款,但也有一些地区规定外嫁女不能享受到征地补偿款。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征地补偿款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土地而给予农民的一种经济补偿。这种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房屋补偿、搬迁补助等。对于已迁出户口的外嫁女来说,她们的户口和家庭所在地已经与丈夫所在的城市或村庄没有关系,因此她们在征地时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意味着如果外嫁女的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那么她们仍然可以享受到征地补偿款。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取得了承包地,但仍保留了娘家村集体成员资格,那么她们也可以享受到征地补偿款。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有所不同,具体是否能享受到征地补偿款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如果您是已迁出户口的外嫁女,并且想要了解自己是否能享受到征地补偿款,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