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房有的有房产证,有的没有,具体情况如下:
有房产证的情况:
前提条件:
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回迁房所在的土地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这是办理房产证的基础前提。比如,该土地是通过合法的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有明确的土地使用权限和相关证明文件。
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拆迁房的建设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具备合法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这些证件确保了房屋的建设是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和相关规划标准。
竣工验收合格证:房屋建设完成后,要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这证明房屋的质量、结构、消防等各方面都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
办理流程:
开具证明:拆迁户需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提交材料与缴费: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带齐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理证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共维基金发票联等其他必要资料。
没有房产证的情况:
小产权性质的拆迁房:如果拆迁安置房是由村集体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安置对象一般仅限于本村村民,这类 “小产权房” 无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手续缺失的拆迁房:部分拆迁房由于建设过程中相关手续不完善,例如规划验收等手续没有办下来,也会导致难以办理房产证。
总之,拆迁房是否能办理房产证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会因房屋的性质、建设手续等因素而异。在办理过程中,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确保手续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