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辽宁征地补偿款的规定最新标准

2024-07-12 12:08:22 来源: 浏览:832次


最新的《关于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的意见》对征地补偿款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其中包括了征地补偿款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等方面的最新标准。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些最新标准。

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标准

征地补偿款的计算应当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征地补偿款 = (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值 - 征收成本)× 被征收土地的比例

市场价值是指被征收土地在征收前一年内公开市场上的平均交易价格;征收成本是指政府为征收土地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土地调查费、评估费、公告费等。

征地补偿款的支付方式

征地补偿款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选择分期支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付款时间和金额,并签订书面协议。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出现挪用、截留、侵占等违法行为。

征地补偿款的补充和奖励标准

征地补偿款的补充应当包括因征收而造成的房屋、青苗、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在征收前公布。征地补偿款的奖励应当包括对在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等行为给予的奖励。具体的奖励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在征收前公布。

征地补偿款争议解决机制

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或调解成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征地补偿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最新的《关于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的意见》对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些规定,积极参与征地补偿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