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成功案例

  • 内蒙古湖北省征地补偿2019年11月1日

    2019年11月1日,湖北省政府发布了新的征地补偿新标准,进一步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湖北省将对征地补偿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对于耕地、林地、水域和工矿仓储用地等不同类型的征地,将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补偿。对于耕地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万元;对于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每亩5万元;对于水域的补偿标 2024-07-03
  • 内蒙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版全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版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版》。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个月。 征地范围 本次征地的范围为:(具体范围见附图) 征地目的 本次征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城市建设和经济发 2024-07-03
  • 内蒙古征地补偿金发放流程及时间规定

    征地补偿金发放流程及时间规定 征地拆迁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征地补偿金是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征地补偿金的发放时间可能会出现延迟或者错误的情况。下面就来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征地补偿金发放的流程和时间规定。 征地补偿金的核算和结算时间 征 2024-07-03
  • 内蒙古2020年济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表

    2020年济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山东省济宁市政府制定的。该表格主要针对不同用途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该表格的主要内容: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1)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的补偿费按照评估价值的80%计算; ( 2024-07-03
  • 内蒙古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怎么写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范围 此次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适用于全省范围内 2024-07-03
  • 内蒙古村委会默认不发放征地补偿款

    村委会默认不发放征地补偿款,农民该如何维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而征地则是影响农民生计的重要事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应当向被征收的农民发放征地补偿款,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存在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农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 2024-07-03
  • 内蒙古征地中心三定规定

    征地中心三定规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频繁,而征地作为重要的土地开发方式也逐渐被广泛应用。为了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征地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国家制定了征地中心的三定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征地中心的三定规定及其作用。 征地中心的职责和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2024-07-03
  • 内蒙古湖南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要措施。在湖南省,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湖南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情况以及如何实施这些办法。 湖南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情况 根据湖南省政府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湖 2024-07-03
  • 内蒙古征地拆迁补偿最新规定文件是什么意思啊

    征地拆迁补偿最新规定文件是什么意思啊? 征地拆迁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拆迁的行为。征地拆迁涉及到被征收人的权益和利益,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法规来保障其合法权益。而征地拆迁补偿最新规定文件就是指我国政府为规范征地拆迁补偿行为而发布的一系列文件,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2024-07-03
  • 内蒙古林地征地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林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在进行城市建设、工业发展、农业现代化等需要而征收林地时,需要对被征收的林地进行补偿,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同地区的林地征地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以下是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地区的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有所不 2024-07-03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