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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2018年11号

2024-07-18 21:05:06 来源: 浏览:364次


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2018年第11号: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

在中国,土地是国家和集体的宝贵财富,征收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民的一种保障。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广安市政府于2018年11月制定了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为您介绍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2018年第11号。

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补偿的主要部分,它主要是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来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1)市场价格补偿:按照当地同类土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2)成本价格补偿:按照该土地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计算;

(3)其他补偿:包括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

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帮助被征收农民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1)被征收农民每人平均不超过20万元;

(2)被征收农民有房屋的,不享受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为了补偿因土地征收而受损的农作物而设立的一项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青苗补偿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1)对未成年植物和成年植物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计算;

(2)对于一些特殊的农作物或者特殊的情况,可以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征地安置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广安市政府采取了多种方式来进行征地安置,包括以下几种:

货币安置

货币安置是指政府向被征收农户提供一定的资金,让他们自行购买住房或者进行其他投资。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快捷,缺点是可能会导致被征收农户的经济负担过重。

实物安置

实物安置是指政府为被征收农户提供住房或者其他实物资产,让他们自行解决居住问题。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有效减轻被征收农户的经济负担,缺点是可能会导致资源浪费。

混合安置

混合安置是指将货币安置和实物安置结合起来使用,既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又提供住房或其他实物资产。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缺点是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资金。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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