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是成都市政府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而制定的具体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所需获得的社会保障保障金额和具体操作流程,并对原有的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根据成都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被征地农民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获得不同的社会保障保障金额。具体而言,成都市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定期公布。同时,参保人员还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定期公布。同时,参保人员还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医疗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定期公布。同时,参保人员还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市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的保障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查询和了解。同时,被征地农民在领取社会保障保障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