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征地补偿标准文件全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是四川省2020年的征地补偿标准文件全文,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
第三条 征地补偿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不受影响,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工作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同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征地补偿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征地补偿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复垦费等。
第六条 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一)住宅用地:8000-15000元/平方米;
(二)商业用地:15000-35000元/平方米;
(三)工业用地:10000-25000元/平方米;
(四)公共设施用地:5000-15000元/平方米。
第七条 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还可能包括其他一些补偿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处理。
第三章 征地补偿程序和方式
第八条 征地补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征收单位向被征收人发出征收决定书;
(二)被征收人提出异议或者要求重新评估;
(三)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协商达成补偿协议;
(四)征收单位将补偿协议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补偿协议进行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