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厂房拆迁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房屋价值补偿: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遇拆迁时对添附部分补偿归属,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对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所进行的装修、改建等添附,结合其成新程度等评估确定补偿。一般按厂房的重置成新价进行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考量厂房的结构、建筑年代、装修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补偿金额。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厂房实际经营状况、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确定。一般按厂房被拆迁前的纳税情况、经营规模等确定补偿标准,常见计算方式有根据前几年平均净利润计算一定期限的损失,或按当地同行业平均利润水平计算,以弥补因拆迁导致的生产经营中断损失。
搬迁费用补偿:涵盖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以及库存物品搬迁等费用,依据实际发生和合理标准计算。对于大型、精密设备,按实际搬迁难度和成本确定补偿金额。
临时安置费用:若因拆迁导致企业需要临时安置办公或生产场所,会给予相应的安置费用,以保障企业过渡期间的正常运转,通常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期限计算。
人员遣散及安置费用:若因拆迁导致企业需遣散员工,应补偿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计算。
土地补偿:若租赁土地存在剩余租赁期限等情况,可能涉及土地补偿,补偿标准参考当地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奖励性补偿:部分地区可能有基于政策的奖励性补偿,以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当地政府或拆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此外,如果租赁期限未届满,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剩余租赁期的租金1。需注意,各地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具体要依据当地拆迁政策、租赁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通过评估、协商或法律程序来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