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宿迁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征地补偿实施细则。下面是该市最新的征地补偿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宿迁市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第三条 征地补偿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条 征地补偿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
(一)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价格计算;
(二)青苗补偿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三)房屋拆迁补偿费:按照评估价值计算;
(四)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五)其他应补偿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征地范围和程序
第五条 征地范围包括宿迁市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范围。
第六条 征地程序包括公告、征收决定、补偿协商、补偿支付等环节。具体程序由宿迁市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 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
第七条 土地补偿费的确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价格计算。具体价格由宿迁市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八条 青苗补偿费的确定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具体损失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九条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确定应当按照评估价值计算。评估价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条 安置补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