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的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土地征收则是城市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得到合理的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成都市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其征地补偿标准也备受关注。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成都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依法对被征收的土地及其上的房屋、附属设施等进行补偿的行为。在成都市,征地补偿的范围包括:
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
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沟、荒丘等)。
而征地补偿的对象则是指因土地征收而受到影响的人或单位,包括: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企业;
其他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的人员或单位。
征地补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成都市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每亩不低于当地市场价的原则给予相应的补偿费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的补偿费为每亩不低于当地市场价的60%;建设用地的补偿费为每亩不低于当地市场价的80%。
青苗补偿费:对于因征收而死亡或者受损的农作物和其他植物,应当按照实际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费用。粮食作物的赔偿费为每亩不低于当地市场价的50%;经济作物的赔偿费为每亩不低于当地市场价的40%;其他青苗的赔偿费为每亩不低于当地市场价的3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于因征收而损坏或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应当按照实际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费用。房屋、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赔偿费为每平方米不低于当地市场价的80%;基础设施工程的赔偿费为每平方米不低于当地市场价的70%。
征地补偿程序和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