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款是国家对土地征收后,按照法律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的一种补偿金。在征地过程中,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代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正地向被征收人发放征地款。一些村委会却存在截留征地款的现象,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侵占征地补偿款。村集体不能截留征地款。
实际上,对于征地款的截留行为,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打击和惩处。例如,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征地补偿款的监管和管理,对违规截留征地款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同时,也加强了对村集体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其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国家还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征地补偿款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了村集体截留征地款的行为,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村集体不能截留征地款,这是违法行为,也是不道德的行为。如果发现村集体存在截留征地款的行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举报和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村集体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