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西藏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法律条文行政决

2024-07-18 16:36:19 来源: 浏览:469次


外嫁女子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女性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生活并取得户口的女性。在中国,外嫁女子在征地补偿方面是否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权益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而对于已经迁入新居住地的外嫁女子,也应该享受到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权益。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款时,应当给予“外嫁女”及其子女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最高检也发布了关于涉土地征收征用纠纷女性维权典型案例的通知,其中包括了一些涉及“外嫁女”的案例。例如,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土地征收案件中,判决认定被告未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撤销。同时,该法院还判决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土地补偿款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在申请征地补偿之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和补偿标准。同时,也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土地证、房产证、收入证明等等。具体的材料清单可以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调整。

外嫁女子在外嫁后仍然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的权益。如果想要获得征地补偿,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并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然后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结果,最后领取相应的补偿款项即可。同时,需要注意及时关注申请进展情况,以免错过申请时机。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