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
江苏省征地补偿款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向被征收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制定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标准和支付程序。本文将介绍江苏省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
计算标准
江苏省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和等级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亩5万元至40万元不等。
青苗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农田作物种类、种植年限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亩200元至800元不等。
房屋补偿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年限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平方米6万元至30万元不等。
搬迁补助费:根据被征收人家庭人口数、住房面积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人4万元至12万元不等。
临时安置费:根据被征收人家庭人口数、住房面积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人300元至800元不等。
支付程序
江苏省征地补偿款的支付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征地决定书生效后,应当在15日内通知被征收人并支付第一笔征地补偿款。
在后续工作中,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补充未足额支付的部分。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款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款计算标准和支付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应当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在征地过程中,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自行安置或购买安置房,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如果被征收人不同意征地决定书的内容,可以提出申诉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