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一对一指导,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新疆房屋拆迁安置的标准是什么

2024-06-23 17:51:32 来源: 浏览:3368次

房屋拆迁安置是指有关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公民或者企业的房屋进行拆除并给与相应的安排的活动。房屋拆迁之后就需要考虑对被拆迁的当事人进行补偿,同时给予相应的安置来保证其基本的生活。那么房屋拆迁安置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下面郝新锋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房屋拆迁安置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png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安置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费用主要就是为了填补被拆迁人的损失同时对其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在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可以参照执行。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郝新锋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366695751


各地律师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南京 无锡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电话:13366695751 / 13388095751

邮箱:2560506146@qq.com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2024 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 郝新锋律师 郝新锋律师 备案号:津ICP备2024018319号

郝新锋律师 电话 1336669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