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是我国的一个省份,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四川省政府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四川临时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征收范围及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时征地应当包括土地及其附属物,如房屋、树木、水塘等。征收面积应当以实际测量为准。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被征收方支付的补偿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1)耕地:每亩5万元;
(2)林地:每亩3万元;
(3)草地:每亩1万元;
(4)水域:每亩5万元。
房屋补偿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被征收方支付的补偿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1)简易住房:每平方米100元;
(2)砖混结构住房:每平方米200元;
(3)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每平方米300元;
(4)其他类型住房:每平方米250元。
其他补偿费: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过渡期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如下:
(1)搬迁费: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计算;
(2)临时安置费: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计算;
(3)过渡期生活补助: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计算。
支付方式和时间
征收方应当在征收通知书送达被征收方之日起15日内,向被征收方支付全部应得的补偿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如因征收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应当按照未支付金额每日向被征收方加收欠款利息,并承担因此给被征收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