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地补偿款发放时间规定文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而征地补偿作为被征地农民的重要权益保障,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河北省政府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征地补偿标准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的管理。为此,河北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征地补偿款发放时间的规定文件,以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公正透明,规范程序和标准。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时间的规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36号),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发放:
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预付款;
在征收决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
在征收决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征收决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青苗补偿款;
在征收决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其他相关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的发放时间还需根据当地政府的通知和实际情况而定。同时,被征地农民也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的官方网站或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咨询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款发放时间的规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37号),房屋征收补偿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发放:
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预付款;
在房屋征收决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
在房屋征收决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房屋征收决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青苗补偿款;
在房屋征收决定生效后,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支付其他相关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的发放时间还需根据当地政府的通知和实际情况而定。同时,被征地农民也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的官方网站或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咨询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方式和程序的规定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公正透明,河北省政府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方式和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更改;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