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征地补偿条例全文最新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工作,四川省于2018年修订了《四川省征地补偿条例》。该条例对征地补偿的标准、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全面解读,以便广大被征收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四川省征地补偿条例》,征地补偿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所在地区的平均水平等因素确定;
安置补助费:用于支付被征收人因失去土地而造成的生活困难;
青苗补偿费:用于支付被征收人因失去土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他费用: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征地补偿程序
根据《四川省征地补偿条例》,征地补偿程序如下:
征收前公告:征收单位应当在征收决定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告;
申请听证: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参加听证会;
评估土地价值:征收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对被征收土地进行评估;
确定补偿标准:征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标准;
签订协议: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发放补偿款:征收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
注意事项
在征收前,征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说明征收的目的、范围、时间等情况;
在签订协议时,被征收人应当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如有疑问应当及时提出;
在收到补偿款后,被征收人应当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明文件,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征地补偿资金管理
根据《四川省征地补偿条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防止出现挪用、浪费等问题。同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加强对征地项目的审批和监督,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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