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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征地公示范文

2024-08-11 09:45:27 来源: 浏览:475次


征地公示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我单位拟对以下土地进行征收:

征收范围

(1)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的土地,面积为XXX亩。

(2)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的土地,面积为XXX亩。

征收用途

本次征收的土地将用于建设XX项目。

征收补偿标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给予合理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的评估价值计算,补偿费应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的实际损失计算,补偿费应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补偿费:对被征收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实际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值给予合理的补偿。

(2)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属设施和果树等,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征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征收工作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公告期为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本单位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复异议申请人。如果异议成立,本单位将重新制定征收方案。如果异议不成立,本单位将继续推进征收工作。

其他事项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期满前与本单位签订征收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本单位将依法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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